关于昆航货运部开展2021年长沙航站普货预售产品的通告
一、预售产品航班
根据《货运部预售产品操作实施办法》以及外站市场情况,为吸引货源、稳定航班货量,2021年昆航外站长沙所有航班将采用普货预售产品模式进行统一销售,申请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按以下预售产品预售量进行申报,每个航班的预售舱位均分为A、B、C三份供申请单位选择,各申请单位可根据需要申报单份或多份舱位,各申请单位申报的单份预售量不能超过下表列明的单份预售量,申报完毕后由昆航评审小组组织面谈确认各申请单位预售量,各航站预售量具体如下:
2021年昆航外站长沙航班普货预售产品表 | |||||
航站 | 航线 | 预售舱位A(吨) | 预售舱位B(吨) | 预售舱位C(吨) | 合计预售量(吨) |
长沙 | 所有航线 | 100 | 100 | 100 | 300 |
考核说明:1.预售时间为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
2.将预售量按月进行分解,按月考核,100%考核(每月考核量以实际签订量为准)。
3.如申请单位申请多份舱位,可合并考核。
二、预售产品考核办法
(一)保证金收取、退还办法
若预售产品申请审批表审批通过,则按照产品类别进行保证金的收取
预售项目 | 保证金收取依据 |
普货预售产品 | 预售普货总量(天)*30天*公布产品运价 |
保证金以四舍五入至元为基准收取。货运部确认收到保证金后按需求给予申请方预售产品舱位量进行销售。
(二)保证金退还
合作期间,代理人中途单方面无故取消预售产品合作,预售保证金将全额不退还,同时不考虑代理人未来一年与昆明航货运预售产品的合作。
(三)、虚舱补款
1、当月补款总金额=∑(当月该航线预售量差额*当月该航线平均运价),其中当月该航线预售量差额=当月该航线预售产品货量-当月该航线实际完成货量。
2、货运部结算室每月十号计算出上月应补款金额,并下发收款通知,申请方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申请方就虚舱补款可向昆航申请开具收据或发票)。若不按时交付补款且未及时进行申诉或提交情况说明的,货运部将收回预售产品申请舱位,并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补款费用,且其余保证金不予退还。
3、预售合作方与货运部均需按航班班次、拉货量及拉货原因对预售产品量进行准确统计(若航班取消,按照预售合作方当月航班平均货量减免),若双方统计数量有差错,申请方对货运部统计数据有异议,需提供有效的货运单据与货运部结算室进行复核。若数据仍有差错,以货运部结算室数据为准。
三、申请单位条件要求
1、申请单位须具有昆明航空货运部代理人资格(销售代理资质证书);
2、须遵守我司货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且上一年度安全绩效分数达到合格及以上(安全绩效分数及合格线由货运部安全质量室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3、财务结算无不良记录;
4、财务结算系统中代理人货量贡献及市场份额等相关数据;
5、申请单位是否有独家性资源及长期与大型物流企业合作的基础(需提供相应书面证明);
6、申请单位对所申报预售航班的销售计划;
7、申请单位在昆明航空货运部上一年度的货量及收入贡献;
8、申请单位需在报名截止前3个工作日内缴纳所申报航班一个月的预售押金作为合作意向金(逾期未交视为主动放弃申报资格),待业务启动后无论是否入围均可直接申请退回,我方审核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意向金退回至合作方账户,同时,入围单位亦可选择将其转为预售押金;如评定入围后的申请单位单方面终止合作,拒不履行合作义务的,视为恶意扰乱评审秩序,意向金不予退还,并终止当年与昆航货运的合作;
9、如申请单位未达到考核标准,或因非昆航原因需终止合作的,按《货运部预售产品操作实施办法》中相关办法执行。
要求:以上第1、5、6条材料申请单位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报名时一并提交并发到昆航指定邮箱,原件现场面谈时提交。其余资料由昆航准备。
四、 报名方式
1、有意参与合作的申请单位,请在确定满足我公司项目报名条件的情况下,将昆航预售产品申请表(附件一)、本通告第三条款申请单位条件要求中第1、5、6条材料、申请单位联系信息(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昆航指定邮箱。
2、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昆航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各申请单位参与现场面谈(若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3、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5月25日下午17:00时截止,逾期或延期报名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五、 昆航联系人及地址
1. 我公司地址:昆明市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机场南路昆明航空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六楼。
2. 联系人:苏斌
3. 联系人电话:18288780522
4. 电子邮件地址:k11163@shenzhenair.com
2021年05月21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