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航关于水产品运输过程中铺设塑料布的业务通告.pdf
昆明航空有限公司
业 务 通 告
昆明航关于水产品运输过程中铺设塑料布的业务通告
各货运代理人:
根据昆明航《货物国内运输手册》“7.8.6水产品运输”相关规定,为防止水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污染飞机货舱,对各代理人在水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要求如下:
一、对销售代理人的要求
1.销售代理人在运输水产品时,应按照昆明航《货物国内运输手册》“7.8.6水产品运输”要求进行水产品运输前的包装,保证水产品包装的质量。
2.销售代理人在运输水产品(小龙虾、龙虾、螺、甲鱼、肉蟹、贝类除外)时,应自带塑料布,随水产品一起安检入库装机。
二、对地面代理人的要求
1.地面代理人在装机前应在货舱地板上铺设足够面积的塑料布。水产品装载完毕后,塑料布的四周向上折起并将折起部分固定在货物上(小龙虾、龙虾、螺、甲鱼、肉蟹、贝类除外),严禁对水产品货物倒置、野蛮装卸。
2.地面代理人在装机前,应对货物包装再次进行检查,发现有渗漏现象的包装件,应予拉下,停止运输。
3.在卸机时,如发现货物包装有破损或溢漏现象,应立即把包装破损或发生溢漏的货物卸下;如有液体流到飞机货舱内,监装监卸人员应立即会同机务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请各代理人悉知,并按通告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此通告。
(联系人:梁志强;联系电话:1808711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