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航关于水产品运输过程中铺设塑料布的业务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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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航空有限公司

业务通告〔2018〕479号

 

 

昆明航关于水产品运输过程中铺设塑料布的业务通告

 

各货运代理人:

根据昆明航《货物国内运输手册》“7.8.6水产品运输”相关规定,为防止水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污染飞机货舱,对各代理人在水产品运输过程中的要求如下:

一、对销售代理人的要求

1.销售代理人在运输水产品时,应按照昆明航《货物国内运输手册》“7.8.6水产品运输”要求进行水产品运输前的包装,保证水产品包装的质量。

2.销售代理人在运输水产品(小龙虾、龙虾、螺、甲鱼、肉蟹、贝类除外)时,应自带塑料布,随水产品一起安检入库装机。

二、对地面代理人的要求

1.地面代理人在装机前应在货舱地板上铺设足够面积的塑料布。水产品装载完毕后,塑料布的四周向上折起并将折起部分固定在货物上(小龙虾、龙虾、螺、甲鱼、肉蟹、贝类除外),严禁对水产品货物倒置、野蛮装卸。

2.地面代理人在装机前,应对货物包装再次进行检查,发现有渗漏现象的包装件,应予拉下,停止运输。

3.在卸机时,如发现货物包装有破损或溢漏现象,应立即把包装破损或发生溢漏的货物卸下;如有液体流到飞机货舱内,监装监卸人员应立即会同机务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请各代理人悉知,并按通告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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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梁志强;联系电话:18087112913)

 

承办单位:货运部

2018年12月10日印发